【買月餅贏流心足金月餅】🎁
【美心流心足金月 幸運大抽獎】

由 2026年7月24日至9月20日,Eatizen 美心薈會員於指定銷售渠道購買美心月餅產品,並於 Eatizen 美心薈 App 上載有效購買收據登記參加,即有機會贏取總值超過 HK$95,000 豐富獎品!

每淨消費滿 HK$500 可獲 1次抽獎機會,滿 HK$1,000 可獲 2次抽獎機會,如此類推,每位會員最多可獲 20次抽獎機會。


【參加方法︰登入Eatizen手機應用程式,按下「幸運大抽獎登記表格」橫額,進入登記頁面後,按登記指示填寫及上載有效收據,便可以參加抽獎活動。】

抽獎獎品:

🏆 大獎(1名)1.2兩999.9足金「美心流心足金月餅」價值約 HK$61,600

🎁 二獎(20名)︰「美心月餅路路通金飾手串」價值約
HK$1,700


抽獎及領獎安排:
  • 抽獎日期:2026年10月7日
  • 結果公布:2026年10月16日(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
得獎者將收到手機短訊通知並由專人聯絡安排領獎

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之指定渠道包括︰
美心集團分店及網購:
美心中菜、美心西餅、美心烘焙所、美心MX、can.teen、Food²、美心港廚、美心食品官方網上商店 
www.maximsproducts.com.hk 、Eatizen美心薈網購平台、Eatizen美心薈WhatsApp購物專線


指定零售點︰
惠康、
Market Place、3hreesixty、Oliver's、7-ELEVEN、萬寧、百佳、FUSION、TASTE、TASTE x FRESH、FOOD PARC、GREAT FOOD HALL、SOGO Freshmart、Aeon、Apita、 Citysuper、 千色Citistores、千色CU APP、UNY、一田、AlipayHK、HKTVmall、Klook、好賞買、鄰住買、中石化油站、龍豐藥業、Asia Favorites
、醫院管理局職員合作社、悅購網、樂協社團優惠坊、香港護士協會、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


活動條款及細則 :
  1. 美心月餅「美心流心足金月」幸運大抽獎推廣活動(下稱「本推廣」)由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及由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所擁有及營運的Eatizen美心薈線上服務平台 (包括但不限於Eatizen美心薈手機應用程式,下稱「Eatizen美心薈」)舉辦。
  2. 本推廣的推廣日期由2026年7月24日早上0時0分至2026年9月20日晚上11時59分止(下稱「推廣期」)。本推廣的登記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晚上11時59分止。
  3. 本推廣只限年滿18歲及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之香港居民及於推廣期內為Eatizen美心薈手機應用程式註冊會員者參加(下稱「合資格參加者」)。本活動只接受以個人名義參加,不接受以公司或企業名義參加。
  4. 合資格參加者於推廣期內可透過以下方法參與本推廣的抽獎活動: 
  5. 於推廣期內須於指定渠道(請參閱下述第7條的定義)購買美心月餅產品,並須於Eatizen美心薈手機應用程式內登記參加本推廣並上載購買收據,以證明該等交易為於指定渠道進行之合資格交易(下稱「合資格交易」)。登記時須以有效Eatizen美心薈會員帳戶登入並填寫所需資料,並確保輸入的資料與Eatizen美心薈的電腦系統記錄相符。如輸入的資料有誤或與Eatizen美心薈的電腦系統記錄不相符,登記會被視為無效並且不符合參加資格。合資格交易中單一淨消費滿HK$500,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滿HK$1,000則可獲2次抽獎機會,如此類推。合資格參加者於推廣期內不限訂單數量,惟抽獎機會次數受限於下述第5條的規定。合資格交易只可記錄在同一Eatizen美心薈帳戶內,交易不可合併或分拆。在任何情況下恕不接受後補合資格交易紀錄。合資格消費金額按登記時提交之有效收據計算;不足港幣500元之餘額將不計入合資格消費金額。
  6. 於推廣期內,不論於不同指定渠道消費及不論進行了多次合資格交易,每位合資格參加者最多只可獲合共20次抽獎機會。主辦機構可拒絕/取消超出上限或以不當方式(如多帳戶、拆單等)規避上限之參加資格/或抽獎機會。
  7. 合資格交易的淨消費金額為即扣除每件產品折扣、使用優惠碼、信用卡折扣、飲食禮券、現金券、積分、印花及/或其他優惠/折扣後之實際付款金額。本推廣只適用於以個人名義完成之零售購買;會員積分兌換、企業採購、大量購買(即使用大戶價購買)及/或批發價購買均不屬合資格交易。 
  8. 本推廣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之指定渠道並在推廣期內完成的合資格交易。   
    指定渠道包括:(i) 美心集團分店及網購:美心中菜、美心西餅、美心烘焙所、美心MX、can.teen、Food²、美心港廚、美心食品官方網上商店
    www.maximsproducts.com.hk 、Eatizen美心薈網購平台、Eatizen美心薈WhatsApp購物專線;(ii) 指定零售點:惠康、Market Place、3hreesixty、Oliver's、7-ELEVEN、萬寧、百佳、FUSION、TASTE、TASTE x FRESH、FOOD PARC、GREAT FOOD HALL、SOGO Freshmart、Aeon、Apita、 Citysuper、 千色Citistores、千色CU APP、UNY、一田、AlipayHK、HKTVmall、Klook、好賞買、鄰住買、中石化油站、龍豐藥業、Asia Favorites、醫院管理局職員合作社、悅購網、樂協社團優惠坊、香港護士協會、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合資格交易只限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之指定渠道發出。
  9. 合資格參加者有機會憑抽獎機會獲得以下獎品:
    大獎(得獎名額:1名):1.2兩999.9足金「美心流心足金月餅」一(1)件價值約 $61,692
    二獎(得獎名額:20名):「美心月餅路路通金飾手串」價值約$1,700
  10. 大獎所述「1.2兩999.9足金」乃按供應商所提供之產品規格描述。黃金價格根據2026年5月 19日的市場收市價每兩港幣$51,410計算,1.2兩999.9足金月餅約港幣 $61,692。任何涉及足金價值、金價或「等值金價」(如有)之資料僅供參考,金價會因市場波動而變動,並可能與獎品製作、派發、兌換及/或收取時之金價不同。主辦機構不就任何金價或獎品之轉售價值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 
  11. 獎品於宣傳品中的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並受供應商/製造商(如有)條款限制。
  12. 每位合資格參加者於推廣期內最多可獲獎1次。
  13. 得獎者於指定的抽獎日 (2026年10月7日)由電腦於推廣期內已完成合資格交易的合資格參加者中隨機進行抽獎抽出。
  14. 抽獎結果會於2026年10月16日在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內刊登。
  15. Eatizen美心薈會以手機短訊向得獎者發出得獎通知(下稱「得獎短訊」),接收得獎短訊的手提電話號碼為得獎者登記Eatizen美心薈帳戶的手提電話號碼。得獎者會於指定抽獎結果公佈日後7個工作天內接獲專人聯絡登記得獎及安排領獎。如於指定抽獎結果公佈日後14個工作天內未能聯絡上得獎者、或未能於指定時間及日期以上述方式成功領取獎品的得獎者,將失去獲獎資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及Eatizen美心薈不會進行任何補領或賠償。 
  16. 有關本推廣的抽獎機會及得獎結果以Eatizen美心薈的電腦系統記錄為準,不得異議。本推廣如有任何因電腦、網絡、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Eatizen美心薈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或得獎者之資料或Eatizen美心薈發出之得獎通知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Eatizen美心薈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得獎者均不得異議。 
  17. 所有於推廣期內用作參與本推廣的合資格交易不可申請退款。 任何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均不會視為有效合資格交易,亦不合資格參加本推廣。
  18. 在登記參加本推廣、登記得獎及換領獎品時,得獎者的Eatizen美心薈會員會籍必須仍然有效,並受其條款及細則約束。主辦機構可要求核實得獎者身份及購買記錄。領獎時得獎者須親身出席頒獎禮,並出示(a) Eatizen美心薈手機應用程式會員帳戶內有效的二維碼(恕不接受影印本、屏幕截圖或照片);(b) 香港身份證正本;(c) 購買收據正本;及(d) 對應電子付款記錄正本/截圖(按要求),且須與登記時上載資料一致。如換領時發現得獎者並未年滿18歲或並未持有香港身份證,其得獎資格將會被取消,並由候補得奬者補上。
  19. 得獎者須按領獎通知所載日期、時間及地點於頒獎禮由得獎者親身領取。得獎者須於抽獎結果公佈日後30天內成功領獎,逾期視作放棄且不獲補償。第14條的14個工作天為聯絡及安排領獎之期限。未能按指定時間出席頒獎禮及/或未能完成所需核實者,可被視作放棄且不獲補償。 
  20. 所有得獎者須同意有關獎品的條款及細則及所有領獎時拍攝的影片及照片(如有)可用於主辦機構有關本推廣的任何宣傳媒體。
  21. 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及Eatizen美心薈對參加者因參與本推廣之後果及因而引申之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運輸費、稅項等)概不負責。得獎者須明白及同意得獎者無論出於任何原因無法享用任何獎品或在享用獎品過程中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涉及本推廣的各方(包括但不限於舉辦方及彼等各自的集團成員公司、聯營公司、股東、董事、高級職員、僱員、代理及顧問)恕不負責。
  22. 獎品不得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其他物品;嚴禁轉售。
  23. 若參加者被懷疑以任何欺詐或不當手段而獲得任何獎品,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及Eatizen美心薈均有權取消有關得獎者的領獎資格,並不會作另行通知。
  24. 本推廣所收集個人資料將用於管理本活動(包括聯絡得獎者)、核實及派獎等直接相關用途。
  25. 所有參加本推廣之會員即表示已接納本推廣之條款及細則及受其約束。如果參加者違反本推廣之條款及細則,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及Eatizen美心薈有權取消該參加者的資格,並不會作另行通知。
  26. 所有上述時間是以香港本地時間計算,並以Eatizen美心薈系統記錄為準。
  27. 如對本推廣及/或本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爭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及Eatizen美心薈保留最終決定權。
  28. 除會員及Eatizen美心薈外,概無人士根據《合約 (第三者權利) 條例》將擁有任何權利執行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文的相關利益。
  29.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30. 本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及按其詮釋,並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31.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6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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