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禮券條款
此電子禮券之有效期已列於此電子禮券上,須於有效期使用。逾期作廢,恕不退換。
此電子禮券只可兌換指定現貨產品。此電子禮券不可換領其他產品、服務 、現金、不設找贖及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兌換時須於換領時出示電子禮券,手機截圖無效。
每張電子禮券只限換領一次。
產品圖片僅供參考。
當 閣下使用此電子禮券時,即表明 閣下已瞭解並同意受有關條款及細則所約束。並同時受其他任何有關此電子券細則之資訊。
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保留在任何時間撤回或取消此電子禮券之權利。
此電子禮券在任何時間乃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專有財產,其行使權均屬指定之原領受者。
此電子禮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能複製、仿製、分銷、轉售,或直接/間接發行。
此電子禮券如遭遺失、損壞或被盜,不設補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恕不負責。
此電子禮券券可於指定分店(香港美心西餅及美心烘焙所指定分店,詳見下文網址)營業時間內有效使用。個別分店營業時間不一,以個別分店營業時間為準。並同時受規限於一般條款及細則,及其他任何有關此電子禮券細則之資訊。請參閱 (https://www.maxims.com.hk/bobchillioil/redemption) 查看現貨換領地點。換領地點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請瀏覽網站查閱最新資訊。各指定分店的現貨供應量或有不同,數量有限,換完即止。如個別分店缺貨,恕不另行通知,顧客請前往其他指定分店換領。
當閣下使用電子禮券時,即向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表明及證實 閣下為電子禮券指定之原領受者及本着真誠使用電子禮券。如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認為電子禮券之使用違反條款或細則、不合法或違反法例,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有權廢止、撤回、拒收或取消該電子禮券, 閣下亦同意不會就任何因此而產生的損失、損害或賠償向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申索、採取法律行動、或要求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負上責任。
不論本協議有任何相反條款,除電子禮券原領受者外,本協議條款並不創造或賦予其他人任何利益或擬供任何第三方行使。《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律第623章)之適用性在此明確豁除。
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保留權利修改本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爭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及解釋權。
※注意:購買之電子禮券只能兌換指定產品現貨,不可兌換任何實體禮券。切勿列印電子禮券作換領,不接受列印本或手機截圖。※